县党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4)
更新时间:2018-12-05 19:55作者:李天扬老师
村党组织量化考核评分表,对村进行考核,综合评分达到创建目标,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向县委申报命名“五个好”村党组织。(二)、抽查复核。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小组,按照镇党委的推荐,组织力量进行复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与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掌握情况,重点了解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审核批复。县委组织部根据复核情况,提出“五个好”村党组织命名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县委研究确定,授予“五个好”村党组织匾牌。五、组织领导(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县委各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党委要研究制定社区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用足够的精力,抓好党农村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指导、服务和评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镇党委书记履行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一责任人职责的考核制度,完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镇党委要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把手抓一班人的工作责任制。(三)、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领导同志要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组织部门是创建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党委(支部)抓好创建工作的开展,保证创建计划的实现。要重视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运用典型指导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大胆探索实践,积极开拓创新,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创建工作的新经验、新典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中**县委组织部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