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3)
更新时间:2018-12-05 19:55作者:李一老师
发展。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好,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结合乡镇情、村情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发展项目和具体措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农民收入稳定增加,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社会风气好。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开展农村党建示范点建设活动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果,为创建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管的局面。要围绕实现创建目标,积极引导和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争创意识,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二)、调查摸底。为使这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乡镇党委(村支部)要组织一次专题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综合上报到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依据各单位调查摸底情况,确定工作计划。乡镇党委要对所辖区域内的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调查,详细了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培训教育工作以及村民自治和农村经济情况。(三)、制定方案。各乡镇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对照创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标准,睁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四)、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对创建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上级党委对下级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创建活动单位情况进行抽查和全面检查。(五)、考核验收。县委组织部将按照创建标准,对创建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和达标验收。各乡镇党委也要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对各自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组织力量对村进行考核验收,以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六)、总结表彰、经验推广。县委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达标的代表单位进行表彰,并将取得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县,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 四、考核办法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村党组织的目标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简便易行、规范操作、量化考核”的原则,逐级考核推荐、上级复核审定的办法进行。“五个好”村党支部建设达标的评定,由县委组织部按照量化考核评分表(另行制定)进行考核评定,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自查申报。先由村党支部按照“五个好”村党组织创建目标和内容进行自查,村党支部在自查的基础上,向镇党委申报,镇党委根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