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3 23:11作者:三水老师
考生电子档案是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价表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部分。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建立,在录取前组织整理并封存。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必须具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档案。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凡档案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备影响录取的,后果由有关人员负责;对涂改、伪造档案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五个批次: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其中,提前批本科包括艺术、体育、外语、航海、免费师范类本科专业,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的本科专业,宁夏医科大学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华侨大学、部分港澳地区高校等院校的本科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
志愿设置中,体育类专业,“专项计划”和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第一、二、三、四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要求进行设置;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设置A、B、C3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二、三批本科及第四批高职(专科)设置A、B、C、D4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5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