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7:03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属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2〕5号)以及中考中招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我市中考中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一)全市统一考试、考查科目 1.统一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 2.统一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二)学校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等为学校考查科目。学校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考查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考试、考查形式 1.开卷笔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 2.闭卷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 3.现场测试科目: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采用现场测试。 4.学校考查科目的具体时间、内容、形式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四)考试时间安排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等七科的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课程结束后进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课程结束后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