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09:24作者:王华老师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探索高层次体育、艺术、科技人才的培养新路,实现“培养以天下为已任,具有健全人格、独立人格和创造人格的人”的育人目标,根据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收特长生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特制定本说明。 一、特长生招生类别和要求 1、体育特长生 (1)招生项目:田径 (2)招生人数:6人 (3)招生对象:南京市2016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4)招生要求:初中阶段田径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无正规比赛成绩但具有较强运动能力且确有发展前途的学生。 2、艺术特长生 (1)招生项目:声乐 (2)招生人数:10人 (3)招生对象:南京市2016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4)招生要求:具有良好的声乐训练基础,形象好,具有专业水准,能担当领唱之职,有声乐类近3年的考级或获奖证书;具备上述条件且在器乐或舞蹈方面具有专业水准(有考级或获奖证书)的学生优先。 3、科技特长生 (1)招生项目:信息技术、科技创新 (2)招生人数:10人 (3)招生对象:南京市2016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4)招生要求: ◆信息技术:信息竞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