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09:24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特长生报名登记方法
1.2016年应届初三毕业生,凡是符合我校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5月3日至5日,登录“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进行特长生网上报名,填写《招生报名表》。
2.根据市招办要求,我校将于5月7日下载报名信息,请考生于5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楼113室)领取加试通知书。领取时须携带的证件:
(1)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招生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
(3)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特长生加试时间:5月16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录取政策将按上级教育招生主管机构制定的关于招收特长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报名材料初选的基础上,我校将组织选拔测试。通过我校选拔测试的学生,参加南京市中考,填报中考提前批次志愿,参加中考提前批次录取。
2.6月1-5日,南京市招生办将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名单,我校将同时在校内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四、工作要求
1.我校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意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招生考试工作,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
2.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杜绝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将严格遵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收费规定。未经物价部门的批准,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