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6:43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辽宁省征兵命令,我市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记者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张国臣大校。
问:今冬征兵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
答: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7月底之前为报名时间,8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9月1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
问:今年的征集对象和征集条件是什么?
答:
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以及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坚持全程公开,择优遴选。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3〕1号国防部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身体条件是: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在校大学生(含毕业生)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