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4:03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七条 根据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八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第十九条 采矿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有专业级差,专业级差5分。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0号
邮政编码:113001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24-56808000、024-56807667
传真电话:024-5680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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