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0:50作者:王新老师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单设录取批次。
十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考生(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和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经公示符合报考条件、文化课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招生计划公布的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专业代号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只能根据相关条件选报一所院校。
十二、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2018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辽卫发〔2018〕15号)有关规定,我省继续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工作,重点为我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考生报考须具备的条件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高考总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十三、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