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21:33作者:王华老师
三、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2015年称为“问责年”,全国共有850余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1.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责的数量,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峰值。问责一个,当警醒一片。先给大家通报自治区最近问责情况:近日,国务院公布2015年大督查第三批督查问责结果,我省有76人被问责。2015年6月份,国务院组织开展大督查,发现和指出我省的一些省直部门及部分市、县在保障性住房、精准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省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区直部门及部分市、县依法依纪对8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34人;涉及处级干部15人,科级及以下51人,企业及其他人员10人。
3月1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地方和部门查处的7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其中我们省就有一起,2015年10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镇党委书记邓*和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分管危房改造工作),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被调离工作岗位,李*被免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职务。
这些问责情况的通报,说明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入了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的时期。这就是我今天跟大家讲的第三方面的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王岐山书记在全会上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些党委(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就是开个会、讲个话或者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党委(党组)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对出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隐瞒、简化、变通;有的担心立案审查会损害形象,存在压案不查的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