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20:46作者:李一老师
根据我县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学校规模、海拔高度、离中心城镇和县城距离等因素,制定不同补助档次和标准,其中中心校分五类,月补助分别为200元/人、230元/人、280元/人、380元/人、700元/人;村校分五类,月补助最低为350元/人,无量古佛村校、团坝咸池村校、清水民族岐山村校、上坪复娅村校等月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经学校填报、职能部门审批、公示等程序兑现岗位生活补助。
《办法》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这件好事办好办实;严格审查补助范围和对象,严禁虚报、漏报、重报和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