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2:59作者:才子老师
,随着教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3%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
,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级,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50%。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
徐振寰委员
核心观点
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的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使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能随身流转。
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目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农民工子女在离开原居住地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其父母就业所在地也没有相应的经费预算,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办学经费不落实;民办学校发展滞后,普遍办学条件差等等。
为此,建议:
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户籍壁垒,把常住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教育的日常管理。
二、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中央、省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建立和完善中央和流入地省、市和县级政府合理分担的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可探索由流入地政府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向流出地政府报销适当教育经费的“教育券”制度。
三、加强接收农民工子女公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潜力。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经费补贴和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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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王晓龙委员
核心观点
代课教师问题涉及编制、财政、人事、保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