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10:30作者:李一老师
油价对我国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造成冲击,亦可以避免受制于西方国家与石油出口国家。
其次,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已明确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亦要求“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但事实上各种隐形壁垒依然存在,民间资本要真正进入石油、能源等领域依然无法实现。因此当前国际油价低迷,不仅是放开民间资本进口原油限制增加原油储备的大好时机,亦是落实中央要求,鼓励公平竞争,清除能源领域市场壁垒的大好时机。
议案:关于继续修改完善《商标法》的议案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
2013年修订的新《商标法》已经于去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部法律的修改历时多年,期间修改草稿曾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很多争议和讨论,这既说明商标这一知识产权越来越得到国人重视,更说明商标保护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当前中国尚处于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民族品牌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商标法》在如何适应商标保护新趋势,扶持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制止商标假冒侵权等方面,确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商标法》相比原《商标法》有许多亮点和进步,比如规定了商标审查期限,提高了侵权赔偿额,等等。但此次修改仍然留下了一些遗憾,特别是当前我国政府都在号召企业要创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而新《商标法》在保护驰名商标、查处销售侵权商品行为等方面仍然有所不足,难以支持企业创造这样的世界品牌。以下是本人对继续修改和完善新《商标法》的一些建议。
一、关于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希望成为世界品牌的驰名商标扩大保护的建议
驰名商标保护是《商标法》此次修改中争论最多的一个内容,新《商标法》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只有遇到具体行政或诉讼案件才给予保护(也就是说,商标主管机关对驰名商标不能给予主动的保护),这一修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和国际惯例接轨。但我认为,驰名商标的保护不能拘泥于所谓的国际惯例,要实现当前我国正在大力鼓励企业要创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的目标(事实上这样的民族品牌确实很少),还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呵护和支持,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