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22:58作者:才子老师
因此,我们强调改善民生,不仅是扩大内需的治本之策,更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历史和现实都启示我们,民生问题,无论何时何地都轻视不得,忽略不得,淡忘不得。改善民生不但要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还要改善人民的精神生活;不但是要提高人民的物质精神生活水平,还要追求社会公平。凡是民生解决得好的地方,社会就和谐;反之,社会就动荡。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几乎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否则一切也就无从谈起。小治治事,中治治人,大治治法。立法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立法法则是规范国家立法活动的根本依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立法提出了新要求,立法成为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关键一子”,对于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立法法的修改具有完善法律体系顶层设计的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仍然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包括法律与改革新举措之间的关系急需协调等。因此,必须对现行立法体制加以完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保障,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并转化为国家意志的重要渠道,也是通过分配正义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法律准据的过程。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法律的“立改废”是凝聚共识、推动改革和法治的统一体现。宪法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神圣的立法职责,人们期盼代表们为人民用好权,群策群力提出真知灼见,立良法,保善治,让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总之,今年的“两会”代表们讨论的焦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众多领域,这也就体现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国家对民生的重视。全国人大的立法、监督作用和全国政协的协商、监督作用在不断地完善和现代化,意味着中国社会的保障工作将不断改善,意味着中国国家职能将不断人性化,体现了中国社会的现代、进步和发展。今年“两会”的召开,将引导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