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流程(5)
更新时间:2018-11-28 12:36作者:才子老师
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之规定,调解不成的,由本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另定日期做出裁决。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仲裁员:请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校阅庭审笔录,证实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如有遗漏或差错,可向书记员提出补正。
仲裁员:闭庭!
(二)当庭宣布的:
仲裁员:XXX诉XXX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本庭评议,现在宣布本案裁决结果。
书记员:全体起立。
仲裁员:本案经审理,现已查明......。(宣布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裁决的结果和理由,当事人起诉权利,起诉期限和起诉法院,并告知其闭庭后7日内送达裁决书。)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仲裁员:请当事人、代理人校阅庭审笔录,证实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如有遗漏或差错,可向书记员提出补正。
仲裁员:闭庭!
劳动者的心态:申请仲裁【或者仲裁委不够公正、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而起诉到法院就更加了】,到开庭最后出个结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虽然法律有些进步,从60天到45天,已经减少三分之一了,】所以,首先需要的是良好的心态。对于官司,不必挂在心上,
仔细研读下必要的法律,写好申诉书,交了之后,就可以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庭审程序:
A首先要核对当事人。你可以要求看单位要递交的单位授权或委托某人的文件。如果没有该文件,则对方不符合不是当事人,不具有资格,可以要求退庭。
B提出仲裁要求,劳动者要读一下仲裁申诉书。
C单位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劳动者可对单位的陈述进行反驳。
D双方提交证据。对证据进行质证。
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