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流程(3)
更新时间:2018-11-28 12:36作者:王华老师
: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③庭审调查:
仲裁员:现在进行仲裁庭调查:首先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仲裁员:申请人是否增加或变更请求?
仲裁员:申请人的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仲裁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提出答辩。
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提出反诉请求?
仲裁员:被申请人的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仲裁员:在庭审调查中,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提供证据应实事求是,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否听清了?
仲裁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以及本案的需要,首先请申请人回答下面几个问题:你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实际工作期限、工资标准、工资结构、工资发放形式、前十二月工资数额的平均数和各月的工资金额、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考勤方式、加班时间、应发加班工资和已发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否办理社会保险以及离职时间和离职原因等。
仲裁员:被申请人你对申请一方的陈述有无异议?
仲裁员:视案情继续向申请人询问(略)。
仲裁员:下面进行举证和质证,要求双方每举一份证据,须说明该份证据的来源、内容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现在由被申请一方将你单位职工名册、规章制度、考勤记录表、保险清单、工资支付表以及申请人前十二月工资细数和申请人离职有关的材料等提交本庭。
仲裁员: 证据经双方质证无异议予以确认,请书记员记录在案。
仲裁员:继续举证。下面针对 问题,请 一方举证。
仲裁员:除以上认定和不予认定的证据外,对申、被申请双方的下列证据,本庭将在闭庭后予以审查认定或不予认定。
仲裁员: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仲裁员:证人你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原籍、住所地,并将本人身份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下面宣读证人权利与义务:证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