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2:28作者:李一老师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一些员工陷入一个误区,他们认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应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事实并非如此。
律师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为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直接决定劳动仲裁诉讼的胜负结果。如果个人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诉讼,将由谁承担举证的责任?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还是依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应该由用人单位担负的举证责任
2008年,罗诚在朋友介绍下,到一家工厂找了份管理方面的工作,碍于朋友情面,当时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月工资。谁知过了半年多,工厂老板什么理由也没说,就要求罗诚离开,而这半年多的工资一分也没给。罗诚便将此事诉诸法律,然而,由于没有欠条,对方不承认罗诚曾在工厂工作,罗诚本人也未能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于是,他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律师从他的工友那里了解了他在工厂做工的情况,他们愿意出庭作证。另外,罗诚曾在工厂也做管理,曾经代老板发过工资,律师就找到了他代发工资时的签字,证明他曾经在工厂做工。有了充足的证据后,罗诚再次提起上诉,除了要求得到工资报酬外,还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由于工厂老板无法提供支付相关工资完毕的事实和证据,二审法院以工厂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撤销原判决,改判工厂老板向上诉人罗诚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2万元。
一审的时候,明明是罗诚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败诉,法院二审为什么认为工厂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呢?法院的解释,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特别提醒:
我国对于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则通过举证责任的转移来达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的目的。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转移主要是指对于一些本应由劳动者承担的举证责任,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