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7 20:21作者:王新老师
淮安市: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5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镇江市: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聘期内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的志愿者,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
盐城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可报考全市相应条件的职位。
2.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可报考全市相应条件的职位。
3.对具有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情形之一的人员,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本市的,视同具有本市户籍人员。
宿迁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全市职位均可报考。
2、具有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其他本科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人员限本市户籍(2015年2月5日(含)之前落户,下同)。
3、具有本市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和本市生源的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宿驻军配偶、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