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7:21作者:王华老师
(二)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在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并免费向社会赠送活动。要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横幅、标语、橱窗、展牌、板报等传统宣传载体和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幕、移动宣传车、LED广告屏、移动电视等传媒开展宪法宣传,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三)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教育部门要拿出具体的方案,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主题班会、板报、手抄报和征文演讲等活动,从小培养各族青少年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县普法办。
(四)开展“一反两讲”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通过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大宣讲等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敌情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涉外、涉密人员的国家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反颠覆、反破坏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安全部门要与县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在“平安北庭”栏目制作播出一期《国家安全法》专题广播节目。
(五)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活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释法说理、以案析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观念。
(六)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推动宪法法律宣传与“法治六进”活动深入融合,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创作和推广贴近群众生活、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摄影、法治书画比赛和法治征文、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等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大力倡导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参与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创作活动,推动全县法治文化繁荣和发展。
(七)组织开展现场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氛围。县普法办于4月8日(星期五)10:30(北京时间)在庭州农贸市场门口组织县直单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咨询活动。参加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县信访局、县统计局、县档案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畜牧局、县民宗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气象局、县劳动就业局、县发展计划与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药监局、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保密局、县安监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老龄委、县社会事业保障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残联、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消防大队、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预控中心(其他单位也可视各自实际情况参加咨询活动或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参加咨询活动的单位于活动开始前将咨询台、宣传版面、宣传品摆放在活动场地(咨询台自备),各单位须由一名领导带队,至少3-5人参加咨询活动。县领导将于上午11:30(北京时间)对活动进行巡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