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7:48作者:才子老师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四月正值春耕时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工作,务实确定法治宣传内容、形式,切忌脱离实际,搞“花架子”。要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基层法治建设年”整体工作的一部分谋划好、开展好。要抓住“访惠聚”工作组身处一线、直面群众,便于开展基层群众宣教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到基层,务求实效。
(三)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在开展法治讲座、学习培训、制作板报、悬挂横幅、远程教育、大喇叭广播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微信平台、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形式,制作传播趣味性强、受人喜爱的法治内容,抓好一定区域、特定人员的法治教育,以正能量占领手机等新媒介宣传平台,挤压宗教极端传播空间。要将法治宣传融入阿肯弹唱、麦西来甫、小品相声、体育竞赛等群众喜爱的文体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潜移默化地培养其现代文化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特别是基层村组(社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各地各部门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及时上报。活动总结于5月6日前报自治区依法治区办。自治区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