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7:48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加强新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新颁法律法规是“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种子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新修订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让各族干部群众领会立法精神,掌握基本要义,推动贯彻落实。要结合自治区“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做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述求,推动群众依法维权。要开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扶贫开发、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宣传,提高各地、各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四)加强媒体法治宣传。新闻媒体是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平台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要利用宣传月契机,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开展权威法律解读,提高宣传的公众参与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引导社会法治新风尚。要利用公园、车站、广场、楼宇电子大屏、宣传栏以及公交车载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在全社会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xx建设法治xx”的浓厚氛围。要树立“互联网+法治宣传”思维,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一对多、点对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法治宣传趣味性、便捷性和实效性。自治区将于四月开展“法治xx网”开通十周年暨新版上线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提升网站法治宣传针对性、实用性,整合网络法治宣传资源,形成“互联网+法治宣传”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年之计在于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宪法法律宣传月”作为推动“七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的首要一环、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落实全年普法工作任务营造氛围、打好基础。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在做好本地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教育的同时,务必做好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