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08:52作者:王新老师
又过了100多年,美国政府于1971年从一个联邦法院获得命令,以危及国家安全为由,制止《纽约时报》(TheNewYorkTimes)继续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国防部编写的这些文件分析了美国卷入越南的历史,属于最高机密类文件。此案在几天内被送到最高法院(SuPmeCourt)的案头。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利于《纽约时报》的裁决。遵照曾格案的处理方式,最高法院的裁决说:不受"预先制约"的新闻出版自由是近乎绝对的。法院裁决说,政府未能证明,这些文件的发表会“直接、立即并无可挽回地损害国家利益”。
尽管美国政府官员有时会力图不让新闻媒体发现敏感信息,但是,美国的新闻记者和编辑人员通常会按照他们自己的道德指导原则来确定某一新闻是否会损害国家安全。外国访问者常常会惊奇地发现,在五角大楼走廊里有上百名持证记者没有人陪同地自由来往,搜寻新闻,即便在战时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