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11:38作者:王华老师
2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扣建设中国人才创业首选地目标,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的支持力度,重点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批创新团队。加快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从今年开始,每年选派5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外培训一年;继续实施好“四个一”人才工程,认真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力争三年内引进和培养10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1000名创新创业人才,10000名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考核评价、人才资源统计监测、高层次人才评价选拔和管理服务等机制,健全鼓励人才实现柔性流动的政策措施。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责任领导:谌贻琴、孙永春;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农委,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6年3月底前完善出台相关配套实施办法;长期贯彻落实)
2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培养造就一批致富带头人。建立从优秀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中选拔县、乡(镇)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制度。组织开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等评选表彰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工作经费等保障。扎实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扶贫、党员创业带富、结对帮扶、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等有形化服务机制。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园区等领域党建工作。(责任领导:李军、孙永春;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市〈自治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完成时限:2016年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方案及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4.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我省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改革和完善。研究制定我省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小金库”和党员干部收受“红包”、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等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案件和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医疗保障经费、涉农补贴、社保基金等专项资金的腐败案件。(责任领导:赵克志、宋璇涛;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