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6 09:41作者:才子老师
反思我国40年来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不难发现,伴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与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教育制度体系逐步得以恢复、完善和优化,教育系统各领域、各层次、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从无序走向有序、从集中走向分权、从规制走向赋能,简政放权,逐步从统一的管理走向多元参与的治理体系,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学校之间教育职责权限逐步厘清。义务教育从“人民教育人民办”逐渐走向“人民教育政府办”,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和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现代教育财政制度、多元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在办学体制上,从20世纪90年代对社会力量办学“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到新世纪初《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赋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再到2016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办学体制更趋多元。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上,从20世纪80年代的标准化考试与“一考定终身”,逐步走向20世纪90年代的“3+X”改革与新世纪以来的自主招生改革,以及由上海、浙江先行先试的新高考改革,逐步由重知识转向重能力,实现尊重选择、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教育对外开放制度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走向为全球教育治理、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教育开放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正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