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6 16:01作者:王华老师
(2)《教育法》对保证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
《教育法》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教育法》所规定的教育方针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将我国教育的指导思想、教育方针确定下来,这就从根本上确立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3)《教育法》对维护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过去,无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权利意识都很淡薄。在教育没有得到应有尊重的情况下,教育关系主体的权益往往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各类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教育法》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受教育者的权利,作了法律规定。并对侵犯教育关系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以法律手段保障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4)《教育法》对巩固教育改革成果,促进教育改革深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教育法》把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通过立法确定下来,同时也把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也规定了导向性条款,为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教育法》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有关教育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如:我国教育的性质和方针、教育基本制度,各类教育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教育投入,教育对外教育与合作,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全面的规定。全文共10章84条。
(一)我国教育的性质与方针
《教育法》在总则中,对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和教育活动原则作了法律现定。
《教育法》确立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什么说我国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其一,我国发展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是我国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保证。其二,我国教育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这是我国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保证。其三,我国的教育事业立足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发展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这些都表明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