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22:47作者:王华老师
三是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制定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确定贫困人口慢性病和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行贫困人口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为认真做好健康脱贫工作,市卫计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部署要求,把健康脱贫工作纳入2016年度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全面深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进展情况
(一)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签约服务。5月4日,市卫计委发文布置各县(市、区)为辖区内农村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同时,免费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完成12万余人签约服务,此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7月6日-7日,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定远县召开。
(二)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5月26日,市卫计委召开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启动会,到6月底,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共调查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人口82713人。内容涵盖疾病诊断名称、确诊日期、确诊机构、医疗总费用、新农合报销金额、大病保险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自付金额及诊疗结果等11大项。此数据已录入系统并上传至国家卫计委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管理数据库,为下一步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基础性数据和决策依据。7月上旬,我委又成立两个组,分别对定远、凤阳、明光、全椒、来安五个县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数据精准,分类精细。
(三)印发《滁州市健康脱贫行动计划》。我委7月底前出台该计划,主要从“医疗保障、大病救治、疾病防控和能力提升”等四个方面精准施策,让贫困人群“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生病”。目标是到2017年,我市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90%;到2020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根据健康脱贫计划,全市已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和免住院门槛费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参合农民出现大病情况,在新农合报销后,如果个人自付部分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0.5万元),即可再次申请大病保险补偿,补偿比例为60%-90%不等。按照文件要求,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市、省域内就诊的个人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O.5万元、l万元,实行政府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