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03:52作者:才子老师
二、成因探析:考核奖惩不力,机制存有缺陷
综合分析部分干部活力不足、工作效率低下的根源和症结,干部个人思想懈怠、自律不严是主因,但考核奖惩不力,激励机制滞后也是重要因素。纵观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我们看到从中央到地方,改革实践一直侧重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及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如何对干部进行有效的激励,则相对研究较少,而这恰恰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近年来,为更好地激励干部,我县也积极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干部考核奖惩方面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如出台《关于乡科级党政“一把手”重点工作职责量化的规定》、《关于村(社区)干部工作量化管理的规定》,实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评选满意不满意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在乡镇(区)及县直单位开展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工作;制订相关约谈、谈心制度;实施招商引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稳定、安全生产、人口计划生育、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票否决”制度;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末位淘汰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加大领导干部的交流;规范非领导职务晋升等等。特别是不断规范和优化各类奖励项目设置,开展各类评选活动,重点加大对年度先进个人奖励力度,设置突出贡献奖,视情况给予1-3万元奖励,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在此次调查中,大家对当前考核奖惩机制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但同时反映,现阶段干部考核奖惩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正确激励引导干部激情干事方面的效用发挥不充分、不到位。
1.制度体系不完善。目前,我们在对干部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建设上,还存在着“三重三轻”的情况,整个制度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一是重单位、轻个体。在对单位的考核上,方案完整、细则完善,有明确的责任目标,有详细的指标体系,有具体的考评办法,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但对干部个人考核则相对笼统,大都只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岗位责任目标,缺乏比较系统的考核制度和考评办法。二是重领导、轻一般。在现行层级管理体制下,县里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管理比较到位,考核奖惩比较严格,但对一般干部管理放松,特别是部分单位“一把手”好人主义思想作崇,不敢管、不愿管,考核不严,监督不力,有的单位甚至对个别干部没有明确岗位责任,没有制订完整、完善的干部岗位责任制。三是重奖励、轻惩罚。片面注重正面激励,忽视负面激励,在如何加强考核、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上,更多地认为激励就是多评奖,多给钱。一些单位考核激励制度,奖励办法多,惩罚细则少,个别甚至没有惩罚机制。尤其在考核奖惩上,往往开始非常严厉,而到最后考核兑现时却光奖不罚、重奖轻罚,有的甚至平均主义、人人有份,考核奖惩变成了职工福利。干部年度考核如不发生大的错误,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