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08:42作者:三水老师
完善管理机制,运转有保障。我们在试点中探索总结经验,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运转有序的体制机制。一是责任制度化。把营养改善计划列入每年的民生实事,形成了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学校“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二是监测标准化。对学生体质进行3年纵向追踪监测,及时掌握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主要检测指标都有了较大改善。三是监管数字化。对试点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建立了从上到下、从政府到学校的全程、系统的监管渠道,保证了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安全、有序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好做法,进一步查找不足,完善增补措施,切实把这项利国惠民的民生工程实施好,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更好地受益。
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政府考核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
广西是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多,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还有452万,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因为营养跟不上,他们的身高体重比全国平均水平普遍差了2至3个年龄段。
2007年广西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以来,全区有63个县列入试点,其中:国家试点县29个,自治区试点县13个,市县试点21个,覆盖学校8961所,惠及学生165.93万人。
计划的实施使我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与2012年相比,学生的消瘦率下降了5.2个百分点,营养不良率下降了6.1个百分点,贫血率下降6.1个百分点。
这个计划试点启动至今10年,共投入补助资金3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0.6亿元,自治区和市县8.4亿元。比起许多政府重大项目工程,这个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并不算很大,但影响和意义却非同寻常。
我们的做法是: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自治区、市、县、学校四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自治区级负总体责任,市级负管理责任,县级负具体责任”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实行校长负责制。自2012年起,我们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将营养改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部门绩效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