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09:3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不可或缺的“守门人”
“尽管他们已习惯忍受寂寞,但一个有情的社会不该忘记他们。”
“百万乡医仍是农民健康守门人”。今年3月,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的一项调研让乡村医生们欢欣鼓舞。调研指出,农民需要身边的医生,乡村医生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可替代。卫生部部长陈竺也表示要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把这支队伍稳定下来,即将出台的医改新方案也将重点对农村卫生发展作出规划。
早在1981年,国务院曾在批转给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中明确“凡经考核,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原则上给予相当于当地民办教师水平的待遇”,但后来因为种种问题这一政策并未实施。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和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村卫生所不应被边缘化,他们建议将乡村医生与村卫生所纳入体制,从根本上筑牢网底。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立医院副院长施作霖认为:应给予乡村医生与民办教师同样的待遇,解决其养老问题。他同时提出“村改居”应设立过渡期继续发挥乡医作用;另外,可通过定向培养解决人才“留得住”的问题。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常委、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郑振佺是福建省卫生厅聘任的“新农合”项目专家。他认为近年来传染病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包括前不久始发于安徽农村的手足口病,都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村一级卫生工作。“在农村卫生资源短缺且暂无更高资质的医生进入阶段,必须重视和发挥乡村医生的作用,同时应参照村两委待遇给予补助”;他建议把乡村医生的职称评定纳入全科医师系列,加强培训,提升职业化水平。
令人欣喜的是,在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上,全国已有多个省市积极作为。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江苏苏州、湖南新田还把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门诊机构中。
福建省从2008年起将乡村医生津贴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月100元,同时在村级卫生机构建设中也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厦门小嶝村卫生所由政府投资36万元重建,并配备了一名下派医生,原先三名乡医继续留用,新老互补,不失为过渡期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模式。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乡村医生”这个称谓将与“赤脚医生”一样成为历史,但他们的奉献与功绩不应被历史遗忘;而他们所秉承的服务精神,不仅不应消失,还应发扬光大。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一个细节让乡村医生们为之动容:当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乡村医生马文芳再次见到温家宝总理,告诉总理他带来了乡亲们捎来的梨时,总理连声说谢谢,眼中含着泪。
同样让乡村医生们感怀至深的,是《人民日报》曾经发表的一篇题为《给乡村医生多些支持》的“人民时评”,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尽管他们已习惯忍受寂寞,但一个有情的社会不该忘记他们。”
(本文图片摄影均为作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