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8:55作者:王华老师
复旦大学建立完善“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为解决少数不符合“刚性”学术标准但学术能力突出的教师职称晋升问题,学校建立了“代表作”评价机制。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完善校外专家库建设。要求各院系按学科分类向学校推荐足够数量的、分布合理的、具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校外专家。同时,注重邀请相同或相近学科方向的“小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进行评审。二是健全回避制度。在对送审专家名单进行严格保密的同时,实行“主动回避”与“被动回避”两项制度,即申请人如认为某位评审专家与自己的观点不同或其他原因,允许其事先提出主动回避;学校在评审专家查核时严格避免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导师等担任评审专家的现象。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学校结合每次外审的工作情况,建立起对评审专家公信度的考察反馈程序,适时调整、维护、更新评审专家库。四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在总结以往校外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同行评议的评价指标体系,下设学术贡献、学术活力以及学术影响力等二级指标,并要求校外同行专家根据新指标对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进行综合客观评价,确保学术评价的科学合理。“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的推广,有效克服了以往学术评价中“唯数量化”“形式化”“行政化”等弊端,赢得广大教师支持。
东南大学建立国内外同行评价制度。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突出成果奖励条例》《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等,建立教师职称晋升和重要考核奖励的国内外同行评议制度,教师在申请职称晋升、申报学校的重要奖励时,相关成果要先通过国内外同行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