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0:09作者:三水老师
以公为要,做大公无私的“清醒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是为满足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所设定的公共权力,而不是领导干部的私人权利。领导干部权利的公共性质,决定了领导干部的权利只能用于社会公共服务,为人民谋取公利、维护正义。一是公平公正。要不藏私心,不搞双重标准,不戴有色眼镜看人。要秉持一颗公心,一把尺子量到底,在待人上一视同仁,不分远近亲疏,不偏袒任何人、任何事。要营造更加公平的环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快地惠及群众。二是公开透明。思想家洛克说:“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以权力规范运行取信于民,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三是公私分明。对手中的权利,要有敬畏之心,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坚决防止市场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绝不搞权利寻租、权钱交易,切实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
以廉为纲,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做人贵在品,为官重在廉”。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常怀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作廉洁之人。一要慎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人生贵善始。对党员干部来说,把好“第一次”至关重要,把好了就能掌握主动权,在各种腐败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把不好,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最终难免堕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党员干部要时刻警惕“第一次”,走好“第一步”,把好“第一关”。二要慎独。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修养》中指出:“每个共产党员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坏事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党员干部要时刻严以律己,尤其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自觉追求高雅的情趣,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三要慎微。“千里之堤,毁灭蚁穴”。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细小的事情,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绝不姑息自己微小的违纪违规,决不放纵自己平时的言行举止,做到在微末上堵住漏洞,在小节上不偏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