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0:09作者:才子老师
深化改革尚未完成,作风建设还在路上,我们的党员干部还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从“严”用权之道,夯“实”为官之基。
篇二
古往今来,有志之士多以“入仕掌权”作为人生追求,为官者必有权,也必用权,权尽其责方能造福黎民,利益熏心则会物欲横流。时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对“为官之道”再树标杆,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积极主动地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务必做到“四为”。
以民为本,做为民务实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领导干部无论官职多高、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一是牢记公仆本质。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公仆”不仅仅是一种称谓,更是一种责任和要求。党员干部要摆正主人和仆人的关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将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二是立足公仆本职。唯有务实,才能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清楚回答好“为了谁、追求什么”“依靠谁、干什么”“我是谁、留点什么”等重要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忠于公仆本分。列宁曾经讲过,要让每一个共产党都记住,他们代表着全体人民的需要和利益。党员干部要时刻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找准自己的人生价值航标,做老实人、本分事,不背离为民干事的航线。
以法为度,做依法依规的“规矩人”。习近平总书记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党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手中权力的时候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一要有良思。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无授权不可为。古人尚且具有“策不乱法”的理性灼见,现代党员干部更应具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我们党没有特殊的党员干部,没有法律之外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二要有良法。权利是有边界的,这是所有公权力都必须遵守的原则。党员干部要谨守权利边界,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法规面前没有特权、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例外。坚持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养成讲规矩、守纪律、慎用权的习惯。三要有良治。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牛栏关猫,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严格执行制度,恪守权力的边界,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导致权力的滥用,形成“破窗效应”。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让党员干部都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的“规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