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08:56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步:组织培训。各镇街要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开展好业务培训工作,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镇街机关干部、村干部两级,确保每个镇街都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街机关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定出全镇(街道)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汇总后报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办公室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要在2014年8月7日前完成。
第六步:建档立卡。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按照“镇(街道)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
(一)要依靠群众。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各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听取农民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认真组织开好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