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09:48作者:王新老师
“奖优”与“罚劣”
彭渤那篇抨击高校“工分制”的博文,其实是有一定争议性的。比如在博文的评论中,有人便指出:“大学里有这么多教师,且工作类别相差巨大,如果不用‘工分’,你有什么更好的评价和考核方法吗?”彭渤对此的回答是:“我没有资格提出评价意见和考核方法。这是管理者的事情。”
那么,管理者又该如何考虑这个问题呢?
几年前,彭渤曾先后在澳大利亚和丹麦学习和工作多年。他发现在国外高校,一个岗位是有一份相对固定的收入的。教师在某个岗位就要履行岗位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高校则有义务对其工资进行保障。如果教师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高校可以通过规定程序对其解聘。
“概括地说,我们的制度是一种简单数量化的‘奖优’,即‘多劳多得’,而国外高校通行的则是在严格制度保障下的‘罚劣’。相对而言,国外的制度可以保障教学科研人员在‘不偷懒’的前提下,有一个安心工作的大环境。”彭渤说。
事实上,这种“罚劣”的制度有些类似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高校曾普遍实行的“固定工资制”。正是站在这个角度上,冯大诚坦言,很多高校目前在采用的“工分制”其实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纵观世界各国高校,将教师工资与工作‘绩效’简单挂钩的可能也只有我们。”冯大诚说,这种模式说到底,其实就是企业管理中的“泰勒制”模式。这种诞生于上世纪初的管理模式,便是通过差别计件工资的形式,调动工人积极性,从而提高每个单位劳动的产量。
“需要注意的是,‘泰勒制’模式只适合管理简单劳动状态,而高校教学和科研是件极其复杂的工作,这种模式怎么可能适合呢?”冯大诚说。
被管理者需得到尊重
虽然建议国内高校向西方学习,但对于“罚劣”制度能否真的在国内落地生根,彭渤很是怀疑。
“我们在行政管理层面还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而之前很多好的改革最终也都不了了之。这说明在推动改革方面,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管理者的自我改革。”他说。
从2008年开始,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教授高抒,已经连续7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有关高校薪资改革的建议和提案。在他看来,在包括薪资在内的高校管理层面,我们的管理者其实缺乏对被管理者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