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09:48作者:李一老师
针对农村教师流失的现象,葛剑雄表示,应该成倍的增加农村教师的工资收入,“什么时候这个待遇引起其他人的嫉妒了,什么时候这个目的才是真正的达到了”。
实际上,2013年,《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的负责人邬志辉针对国内多所211、省属重点和省属一般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愿意去农村的医院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毕业生对待遇的期望是第一考虑因素,初期月工资达到3001~4000元时,就有79.4%的受访大学生表示愿意去农村任教;如果工资达到4001~5000元,88.07%的大学生都愿意下到农村。而根据测算,如果让所有农村地区教师都能达到他们所期望的工资收入,国家需要投入260亿元~750亿元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将很好地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而2014年,我国财政收入超过了14万亿元,是否有空间可以从中拨出几百亿资金用于农村教育,主政者确实应该好好考虑。
3、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提高教师待遇确实可以挽留教师
和中国一样,发达国家也面临着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短缺的问题,也认为低工资是吸引挽留农村基础教育阶段合格教师的主要障碍。各国除了增加教师工资外,还纷纷采取其他措施,挽留教师。在美国,教师所在的学区还会提供一系列奖金、住房补助、学费补助、减免税收,并提供教师进修奖金。各学校和农村社区还会邀请教师参与社区活动和文化项目,帮助教师融入学区。
澳大利亚各州提供的条件则更为优惠,包括优厚的年薪、带薪假期、减免交通费用、以及提供免费住房等。在教师考评上,澳大利亚采取计分制,在条件优越的地区任教计1分,在较差的地方任教计2分,而恶劣地区任教计8分。分数高的教师在干满3年后,可以申请调往条件好的地方任教。而且,澳大利亚为那些长期在农村教学的教师子女给予升学优惠,其目的就是使农村教师安心工作。
总之,这些国家都渐渐摸索出了一套成熟的机制,吸引和稳定了农村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
想让农村教师普遍对收入感到满意,不合理的职称制度亟待改变
1、现行教师职称制度,让农村教师收入低成为必然
目前,我国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工资组成,2014年开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把中小学教师的职称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而教师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都与职称挂钩。教师职称制度于1986年建立,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但目前的作用却越来越负面,直接影响到农村教师的工资收入和人员流动性。而在当前的职称评定体系中,不同层级的学校能够得到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不同,农村学校因为办学水平较低,能获得的高级职称的比例也相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