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08:56作者:三水老师
突出服务现代产业发展需求
根据产业分类进行专业划分,强化就业导向,注重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
“更加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新要求,更加符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更加强化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更加注重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更加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这是新《目录》的主要特点。
新《目录》主要根据产业分类进行专业划分,第一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大类,设专业51个;第二产业涉及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等8个专业大类,设专业295个;第三产业涉及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1个专业大类,设专业401个;三大产业相关专业数比例为6.8∶39.4∶53.8,更加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要求。
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需要,按照“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对接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目录》重点调整、增设了面向产业价值链中高端的相关专业。新增的专业主要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交叉、新兴职业与技术进步需要的专业。
依照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新《目录》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突出职业性和高等教育属性,并且在“专业名称”之后列举了“主要对应职业类别”。这种列举明确了专业与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的关系,对于帮助学生和家长选择专业、明确和把握就业方向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为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职院校毕业生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统筹中高职专业设置,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新《目录》设置了“衔接中职专业”“接续本科专业”条目,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有643个专业列举了1279次共306个衔接中职专业,723个专业列举了1491次共344个接续本科专业,为职业院校学生今后继续学习与职业生涯更好发展指明了方向。
扩大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新《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宽窄结合、以宽为主”“宽专业、窄方向”的原则,为促进专业稳定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高校可自行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的专业方向,这为高职院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灵活调整专业设置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还对专业指导与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对不合格的专业点实行减少招生、专业整改、撤销专业点等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