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09:42作者:王新老师
罗茂乡委员介绍,少部分家庭一个人领取的退休养老金,要负担2-3名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362名职工遗属靠每月27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金(抚恤金)和55元的社保资金维持生活;还有1133名城镇低保人员仅靠每月208元低保金维持生活。“这些家庭拮据的程度让人难以想象。大部分职工温饱都成问题,看病就医、子女上学就更不用提了。”罗茂乡委员十分感慨,在调研中,他发现许多职工大病扛、小病拖,无法及时进行医治。因为生活福利设施建设简陋,职工的住房成为危房。
下岗失业职工生活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实施关闭破产时,只对职工进行了工龄补偿安置,没有对各项基础设施运行、职工再就业、困难职工生活救济等进行长远、充分地考虑。罗茂乡委员表示,解决好下岗分流职工的就业和基本生活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也应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开展
“失业—就业—再失业”恶性循环
对于国企改革下岗职工,尤其是大龄下岗职工,不仅工作难找,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还很难保住,往往陷入“失业—就业—再失业”的恶性循环中。
罗茂乡委员介绍,四川省总工会通过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就业援助月”活动汇总情况来看,各地普遍反映: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等原因,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稳岗压力加大。而下岗分流职工以年龄偏大的“4050”人员和担任后勤辅助岗位的居多,这部分职工学历偏低、技能不足,同时家庭负担重、身体状况差的情况较为普遍,在劳动力市场缺乏竞争力。同时,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镇,挤占了下岗分流职工在下岗、失业等情形下再谋职业的空间,加大了下岗分流职工的再就业难度。
不仅如此,部分下岗分流职工就业观念陈旧,制约了他们再就业。“相当数量的国企下岗职工,在再就业过程中,还放不下国有大企业职工的‘架子’,不情愿与农民工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一同就业,不愿意在小企业或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谋职。”罗茂乡说,就业市场为下岗分流职工群体提供的岗位大多数是收入低、流动性强、保障性差的岗位,造成了“失业—就业—再失业”的恶性循环,下岗分流职工群体的就业稳定性较差。
委员呼吁:扩大就业、鼓励创业让下岗职工走出失业困境
“妥善解决好新常态下国企改革中下岗分流职工的就业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民生问题。”罗茂乡委员呼吁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国企改制重组后下岗分流职工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广大下岗分流职工基本生活,让他们在作出个人利益“牺牲”的基础上,共享改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