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09:42作者:李天扬老师
“老吴”并不只有这一个。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不乏和老吴有着相同经历的大龄失业职工,大龄失业后的再就业成为他们最关心也最为困扰的问题。
困难职工中,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占五成
由于工作的原因,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罗茂乡一直非常关注国企改革过程中,下岗职工的就业、生活境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罗茂乡委员有两份提案都是针对国企下岗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涉及下岗职工的就业和生活帮扶。
事实上,两年前,罗茂乡委员已经开始关注部分国企下岗职工的生存困境。2013年两会,罗茂乡委员提交了《关于妥善解决原国有改制(破产)企业部分职工生活困难状况的提案》。提案中提到在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支持下,大多数国企改革中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多渠道分流,实现了再就业和妥善安置。但是当年四川省总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中有40%是下岗失业人员。罗茂乡委员一直非常关注这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告诉记者,这些下岗失业职工普遍年龄偏大,男职工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女职工在45岁以上。由于年龄偏大,就业不稳定、工作岗位普遍不佳,收入很低、生活十分拮据。在加上子女就学、因病致贫、突发意外等多种原因,使得这些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陷入困境之中。
时隔两年,在2015年的两会上,罗茂乡委员带来了两份提案,再次为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和生活困难发出呼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罗茂乡委员表示,再次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在工会的进一步调研中,发现随着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全面推开,通过市场手段退出落后产业、淘汰低效产能,部分国企转制重组在所难免,也将会出现新的一批下岗失业职工。2015年,四川省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城镇困难职工中下岗(待岗)职工和失业职工比例占到了52.58%。为了避免职工家庭生活因其下岗失业而陷入困境,对国企改制下岗职工及家庭帮扶救助工作亟须尽早启动。
大龄下岗职工家庭陷贫困
对于国企下岗失业职工的生存困境,罗茂乡委员介绍了四川的一个案例。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对上一轮国企改革中破产关闭的四川凉山会理镍矿职工的调查,企业2002年8月关闭后,职工生活十分困难。截止到2013年底,原会理镍矿户籍职工共1742户3025人,除少部分离退休人员外,多数为“4050”(女40岁、男50岁)人员及家属、子女。镍矿厂关闭后,他们的生活仅靠微薄的养老金或者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