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08:40作者:王新老师
“这个报告非常详细和专业,区教育局对学前教育投入的决策就更加科学了。”徐国元说,第三方机构在有的领域,比教育局更有话语权。
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这种新型关系,是从2011年顺德区教育局掀起的简政放权的改革开始形成的。
整个改革,概括来说就是做了一个减法和一个加法:给政府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减法,给学校办学和社会监督与评价做加法。
一是按照政府决策、服务、监督的三大职能,将原来科室职能重新组合,合并同类项,并相应撤销或增加部分科室,例如将职成科、基教科合并为学校管理科,率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审批服务窗口办公。
二是全面清理缩减各类审批事项,实现审批权力清单化,区教育局取消39项审批事项,占审批事项66%,只保留审批事项20项,全部属于行政许可类事项。
三是以“下放机构审批”为突破口,强化事权审批向基层集中。按照全区“一级决策、二级管理、三级服务、社会参与”的思路,区一级的审批权下移,扩大镇(街道)的管理权限,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开办、变更、撤销审批”等6项审批事项下放至镇(街道)教育局。
除了减法,区教育局还做加法,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最大程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来实现“学校自主办教育”。
在教育管理权方面,给予中小学生学籍异动审批,给予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撤销合并对学校的评比表彰检查活动;在财务管理方面,公用经费按生均标准下达指标到学校,由学校自主编制预算,人员经费、行政运行、教师培训、设备购置、修缮等开支都由学校自主决定。实行校服管理市场化运营改革,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将中小学生的校服管理还给市场。
“现在我们正在筹建校文化馆和文化墙。”顺峰中学校长赵晓芸告诉记者,而这些都是学校说了算,不用再等教育局审批备案之类的了。
“为了权力下放后,学校能够接得住、用得好,我们本着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管理、决策与监督的作用。”区教育局副局长劳国明说。
顺德区教育局先后成立了区教育发展中心、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教育发展指导委员会、教师继续教育协会等第三方机构。
“我们把很多政府职能移交给了这些第三方机构。”劳国明说,比如,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的制定、校服改革等,均要征询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意见。如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教师社会保障、十佳民办学校评选、探索建立民办教师退休机制等工作,均交给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教育发展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