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08:48作者:李天扬老师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及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②房户分离: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产权证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以房屋产权证地址为依据就近安排入学。
③无房户:即学生父母无房产但户籍在雨花区范围内,学生及父母实际居住在雨花区域内祖辈房产或公房里,需提供无房证明(由长沙市房产档案局开具有效证件),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就近安排入学。
④其他特殊情况入学:a.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的性质,此类情况原则上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但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完整产权并实际居住,且能提供由长沙市房产档案局所开具的该公寓为其在长沙市范围内唯一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购买的车库、阁楼、商铺等非常态住所,不能作为入学依据。b.拥有部分产权份额并实际居住,且能提供由长沙市房产档案局所开具的该住宅为其在长沙市范围内唯一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c.学区内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在雨花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租住地周边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收计划的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并递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见附表三),学校按照积分由高到低排序自主招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学前教育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父母、小孩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
(4)父(母)一年以上雨花区居住证;
(5)父(母)一年以上雨花区内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