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8 09:04作者:王华老师
(三)法制教育形式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说起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首先想到的是传统的校园教学,这样的教育途径往往显得比较单一,容易使我们的思想依赖于课堂之中,缺乏社会、学校和家庭协同教育的观念和意识,也往往让我们忽视了教育环境的重要性.学校应该给孩子们提供一个民主健康的成长环境,但是目前的学校环境完全没有办法符合这样的教学理念.学校里自拟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得到学生和家长的支持和参与,强制让所有学生遵行,使得许多学生心存侥幸钻空子养成投机取巧的恶习;还有许多班级,班干部选举并没有通过班级民意选举等环节,直接由教师指定,产生不好的影响.如果在这样的氛围中,我们不能对未成年人进行很好的法制教育,那么他们会对法律的公平性产生怀疑,他们的法律信仰就无法形成,而这些我们本希望每个人都能具备的法律信仰正是我们苦苦通过法制教育课堂所追寻的.
(四)法制教育组织投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费不足.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得不到保障,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部门的经费投入不到位.由于经费供给不足,许多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材也无法保证发放到位,最终使得法制教育滞后,影响未成年人的法制成长环境.
师资力量薄弱.法制教育中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要想保证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专业的法制教师必不可少,但是目前绝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充足的教师资源,或者是基本没有专业的法制老师,许多代课老师都是由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或思政老师兼任.这些代课老师能力有限,他们不仅缺乏相应的理论知识,还缺少丰富的实践经验.个别聘请专业法制人员的学校,由于法制教育活动与其他课程有冲突,终究还是无法实现法制教育效果.学校老师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有限,几乎很难形成正确的法治观,有的学校觉得法律课程并不重要并且担心招收法律教师会增加教育成本,所以对法律教师的招收并不在意.
2012年合肥市司法局委托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对合肥市9个县区的中、小学校进行了一次大型社会调查.调查样本县区共9个,分别为蜀山区、庐阳区、瑶海区、包河区、巢湖县、庐江县、肥西县和肥东县.根据教师问卷调查显示,现在的中、小学教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并不是很了解,以此看来,如果不加大法制教育的组织投入,我们的国家很难培养出具有法律信仰、民主权利和意识的法治人才.
三、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