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08:40作者:李一老师
2014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013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应该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
2010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
调整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以及体育特长生加分;系统清理地方性加分项目,规范加分工作流程。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
1987年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等,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