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7:39作者:王新老师
设置专任教师试教、辅导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招聘考试分批进行,考试时间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如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辅导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 88811066(人事处黄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纪检监察处)
五、其它: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邮编:410205)
2、咨询电话:0731- 88811066(黄老师);0731-88811004(陆老师)
3、邮箱:hufe_renshichu@163.com
4、监督电话:0731-888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