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7:39作者:才子老师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月3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主页点击“人才招聘”入口注册,进入报名系统后对照应聘岗位类别,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后再投递邮箱:hufe_renshichu@163.com。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职称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扫描件上传到招聘系统。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供现场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或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直接考察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所需能力、素质的适配性。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包括主题演讲、案例分析和回答问题三个部分(其中主题演讲占40%,案例分析占40%,回答问题占20%)。主题演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应聘岗位的适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