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34作者:李天扬老师
六、面试
面试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实施,与体检同步进行。
考评内容:面试主要考评政治思想,采取百分制。
人员组成:考评组由省征兵办抽调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实施方法: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提问和谈话,对预招对象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
团队意识、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查,满分为100分,具体为道德品质30分,公民素养20分,团队意识20分,入伍动机30分,单人考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中国共产党党员、共青团员分别加10分和5分。考评分数现场公布。
七、专业审核
专业审核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实施,与体检同步进行。
审核内容:专业审核主要对预招对象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验。
人员组成:审核组由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厅相关人员组成。
实施方法:专业审核采取现场查验、网上核对的方法组织,现场查验由教育、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对预招对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验;网上查验主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核对相关信息。
八、政审
由省征兵办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征集任务数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逐级下达至县级征兵办统一组织政审,7月20日前完成。
九、审核档案、定兵
由省征兵办对体检、政审全部合格、专业对口的预招对象,进行档案审核。综合面试成绩,择优批准入伍;面试分数相同时,优先征招中国共产党党员、专业技术等级高的入伍;烈士子女,部队(含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优先征招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