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0:26作者:王华老师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微博)《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为契机,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推进素质教育实施,2016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除工程力学(钱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技术、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外,考生可以报考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所在省份公布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考生可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查询2013年招生计划投放情况)。
备注:工程力学(钱伟长班)、飞行器适航技术为我校优秀生培养班专业,主要选拔模式为入校后选拔;飞行技术主要培养航线飞行员,在有关省份列为提前批次招生;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为艺术类专业。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海南十七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自主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通过校荐或自荐的形式报名:
A、长空计划
(1)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一、二、三等奖或者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