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3:43作者:李天扬老师
3.续贷成功后,学生凭学生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资料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时间请学生留意相关通知通告。
4.学生将当地办理机构发放的贷款回执单于9月开学后两周内交所在院系,由各院系统一拿到学工处办理录入回执手续。
5.款项到学校帐户后,学工处将贷款已到账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更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电子档案;同时协同财务处核对清扣学生欠费,并及时将余额返还给学生。
徐州幼专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