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28作者:王新老师
2.教务部汇总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及时向全校学生公布《苏州大学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3.申请转专业(大类)的学生,须在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之日起至4月28日17:00前的时间内,根据本通知、“附件1”、《苏州大学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等的规定,自愿、如实填写《苏州大学转专业审批表》(格式见附件3),连同打印的中文成绩单,一并交至学生所在学院(部)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请注意: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转入其它大类或专业;若本学期刚完成了大类专业分流的,本次只可申请转其它大类或专业,不能申请转本大类下的专业。成功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将再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客观上存在不能进入该大类中某一目标专业的风险。
4.学生转出学院(部)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本通知精神、学生成绩单、专业(大类)允许转出的人数等,全面审核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并于5月4日前,将符合转专业(大类)申请条件的学生审批表、中文成绩单、《学院(部)2016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等共3份材料报学籍科,且附件4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pumanli@suda.edu.cn。
5.5月7日由教务部将相关申请材料转给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学院(部)。
6.各转入学院(部)收到转专业学生材料后,严格按照《苏州大学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中公布的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计划转入数、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并于5月19日前,将《学院(部)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转入)初选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的纸质及电子稿报学籍科(Email:pumanli@suda.edu.cn)。学生的《苏州大学转专业审批表》由转入学院作为教学档案存档备查。
请注意: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若需咨询有关考核事宜等,可与有关各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内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7.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学院(部)上报的初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校内公示。
公示期间,公示名单内的学生须按本通知公布的“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认真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换修课程申请表》(格式见附件6),并于公示期结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