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28作者:李天扬老师
2.学分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含本学期已选课学分);
3.正在休学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如:跨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招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等等。
(三)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重要提醒
1.转专业应以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由于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至本学期已执行完成至少两学年的教学计划,相关专业均已进入专业基础课或必修课程的教学,且部分专业课程之间存在先修后续关系,这会给转入目标专业后的选课和正常学习带来一定困难,因此,申请转入目标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习上的难度,以及可能存在的牺牲部分已修专业课程学分和延长学年的风险,应谨慎提出申请。为此,建议2013级及以前年级的申请学生,务必把当前已修课程与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认真比对,按照“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初步明确已修课程学分有多少可转换到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内,据此对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以尽量降低转专业学习的风险。
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如下: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相近或相似,且学分相同(或高学分换修低学分)的课程可换修(学位课除外);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中,最多只有30%的额度可用已修课程学分来抵换。不能抵换的已修课程学分不可计入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总学分,但可按规定申请课程成绩隐藏。
2.转专业后,学生客观上存在是否能适应新学习环境(新学院、新专业、新同学等)的风险。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1.4月8日前,各学院(部)须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附件1)的相关要求,向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4室,下称学籍科)报送《2016年院(部)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转专业组织过程、转出/转入遴选方法等)、《2016年院(部)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2)的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档。联系人:蒲曼莉、施美华;电话:67163652;Email:pumanli@su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