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5:00作者:三水老师
(五)学历学位。“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为其颁发所在本科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就业政策。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招考办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制定我省2016年专升本考试工作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各本科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的做好各项工作。承担考点任务的高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积极与省招考办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工作,确保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考试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严肃招生考试纪律。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要坚持“公
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出现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